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建设,缓解警力不足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永福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25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招聘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01月01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中共党员、公安专业或者政法院校毕业生。(七)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4、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8、曾因违纪违规开除公职、开除军籍、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全日制在校生;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笔试主要测试基本能力和公安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现场报名);2、报名地点:永福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广西永福县永福镇向阳路茶岭街37号7楼716办公室);3、报名要求:报名时填写《永福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1寸照片、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士兵退役证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4、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5、资格审查由永福县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二)体能测评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3、体能测评项目: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 X 4往返跑 | ≤ 13′′ 1 | ≤ 13′′ 4 |
1000米跑 | ≤ 4′ 25′′ | ≤ 4′ 35′′ |
纵跳摸高 | ≥ 265厘米 |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 X 4往返跑 | ≤ 14′′ 1 | ≤ 14′′ 4 |
800米跑 | ≤ 4′ 20′′ | ≤ 4′ 30′′ |
纵跳摸高 |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2、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单位部分;
3、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4、享受带薪休假、年度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招聘名额
六、其他
招聘咨询电话:0773-8551199永福县公安局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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