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2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做好2022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岗位试讲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将青海省公安厅所属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海省伊斯兰教经学院招聘教师岗位试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讲人员
通过青海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及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海省伊斯兰教经学院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试讲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试讲要求
学院根据招聘教师岗位专业不同确定试讲专题,考生自行设计讲授一堂课,考察试讲考生是否具备教师应有的素质,试讲时间为20分钟。
三、试讲时间及地点
试讲时间:2021年8月17日、18日。
试讲地点: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
四、试讲成绩
(一)试讲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二)7名考官的要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5名考官的打分成绩均保留,然后计算平均成绩。
(三)试讲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试讲人数之比为1:1的,该岗位考生试讲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五、相关事项
(一)考生试讲时,须备齐“两证、一码一卡、一表、一书、一报告”等资料按时参加试讲,“两证”即纸质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或社会保障卡);“一码一卡”即“信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4小时内纸质版或手机现场扫码);“一表”即审核通过的《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一书”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自行正反页打印后如实填写并签字);“一报告”即进入考点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缺一证者不得参加试讲。试讲期间学校不对外提供停车场地,考生请勿驾驶私家车辆前往考点。
(二)考生于试讲前三天(8月14日上午9:30)到学院领取试讲专题,做好相关试讲准备工作。并于8月16日下午15:00时统一到学院校门口由学院组织进行课件PPT试播。
(三)各岗位考生于试讲当天上午8:30时前到达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校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查验身份并进行疫情防控检测后带到候考室候考。迟到30分钟以上或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试讲资格。
(四)试讲考点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等待听取本人试讲成绩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点全封闭式管理期间,不提供早餐,考生下午试讲的,中午提供午餐(盒饭,一份20元),请考生自备零钱自愿购买。
(五)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按规定将手机、平板或笔记本电脑、各类蓝牙设备等电子通讯工具统一上交保管,凡违反规定没有及时上交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试讲资格。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各项考规考纪,凡发现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请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承诺书,持续关注“信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在试讲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信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进入考点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试讲。试讲当天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试讲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候考室。
(七)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试讲,试讲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除确认身份和试讲时摘除口罩以外,其余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八)核酸采样时间要求:
1.在8月17日参加试讲的考生,核酸采样时间不得早于8月15日上午8时30分。
2.在8月18日参加试讲的考生,核酸采样时间不得早于8月16日上午8时30分。
后续考核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官网(www.qhjyedu.com/)通知公告栏,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联系电话:0971-8230011
监督电话: 0971-8249343
附件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含受托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省伊斯兰教经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试讲人员名单.xls
附件2.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含受托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省伊斯兰教经学院)2022年试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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