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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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56人,9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18-05-29 08:30至2018-05-31 17:00

2018年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为适应工作需要,拟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5月23日以后出生,超声医生除外);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9日—3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地点为东营市南一路317号东营市人民医院急诊大楼4楼人事科。

3、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其他相关报名材料(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1寸照片两张,将《报名表》 (附件2)打印并手写签名,《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3)用U盘携带。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所在单位缴纳社保流水,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面试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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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分别考一科本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通过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网站(www.dysrmyy.com)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网站(www.dysrmyy.com)。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医生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护理、助产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人数确定。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通过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网站(www.dysrmyy.com)进行公布。

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网站(www.dysrmyy.com)。

五、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用人单位为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用工单位为东营市人民医院。所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三年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到期后择优续签合同。

七、其他

(一) 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齐全、不准确等影响报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报名时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三) 近期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东营市人民医院官网(www.dysrmyy.com),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八、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南一路317号东营市人民医院急诊大楼4楼人事科。

联系人:王老师 周老师

联系电话:0546—8901139、8901617

监督电话:0546—8338575

本简章由市卫生计生委、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_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xlsx

附件2_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_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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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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