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巴委办〔2020〕25号和巴府发〔2019〕15号文件精神要求,巴中市统计局将于2020年12月组织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满意度参与度调查,根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购买临时性劳务派遣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劳务派遣人员计划
本次公开购买劳务派遣调查人员10名。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任务
承担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满意度参与度面访调查及数据录入工作。
三、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及地点
调查时间约1个月,调查地点在巴州区建城区、恩阳区建城区、经开区建城区。
四、劳务派遣人员条件
派遣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大专以上文化、年龄在35岁以下、普通话标准;服从采购单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采购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的规章制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纪被辞退等不良记录。
五、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特定要求
1.供应商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违法犯罪记录。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即可)。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资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七、成交标准
资格检查合格的供应商以最低报价者中标。
八、费用支付
劳务派遣人员开展此项调查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市生态环境局拨付给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按调查有效问卷计算,转账给劳务派遣公司统一支付。
九、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18:00时止
本公告解释权归巴中市统计局。
联系人: 陈先生、凃女士
咨询电话:18981680961、0827-5268162
巴中市统计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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