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生态环境部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主要职能是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应急响应与损害评估技术支持等。
公共保障部主要承担中心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的保障工作,以及中心院区、食堂、船舶、实验室、野外台站等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至2002年9月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身体健康者,均可应聘。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中心家属区物业管理员
1.岗位职责:从事中心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工作。
2.专业要求:不限。
3.岗位条件: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熟练掌握计算机使用。
4.招聘人数:1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2020年10月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技能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wen@nmemc.org.cn)。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根据报名表和简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面试。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分为个人自述和考官提问两部分。
2.面试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心官网公布,并以电话形式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信息在我中心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我中心委托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制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要保持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因电话和邮箱不通等个人关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联 系 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596901,15241147036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公共保障部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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