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2019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任)公务员公告》规定:“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工作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职位,经研究可放宽至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经研究决定,核减或取消部分职位的录用计划(见附表)。
特此公告。
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8日
附件:黄石市2019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任)公务员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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