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5号)、《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和《关于印发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2025年岗位计划的通知》(滨就办〔2024〕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职责,把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作为统筹城乡就业、深化农村劳动力就业集成改革、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增进民生福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九户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九户镇共招录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51名,其中文物保护巡查岗1名,长者食堂事务岗1名、村容保洁岗35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岗14名。
(一)村容保洁岗位:35 名;
岗位职责:
1、做好村级主干道路的清扫保洁,及时清除电线杆、桥栏、墙壁等物体上的乱招贴、乱涂写;
2、引导居民自觉规范存放垃圾,教育劝说禁止乱设摊、乱堆物、乱招贴、乱涂写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3、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长者食堂事务岗:1 名;
岗位职责:
1、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营,包括准备食材、烹饪、摆盘和清洁等
工作。
2、根据老年人的饮食需求和健康状况,合理制定食谱,并确保食物的种类和质量符合健康标准。
3、负责食堂的库存管理,及时采购所需的食材和物品,并确保库存的安全和卫生。
4、维护食堂的卫生和安全,包括保持食堂环境的清洁、处理食品储存的卫生要求,并遵守食品安全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三)文保单位巡查看护员岗位:1名
岗位职责:
文保单位巡查看护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须按时对所负责区域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护,原则上每天至少巡护一次。在巡护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巡查、看护文物本体及其历史环境风貌、文物保护标志、保护界柱和有关防护设施,发现自然损坏或者遭受环境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2、发现破坏文物本体,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或擅自挖掘、取土,擅自移除、破坏文物保护标志和其他有关防护设施,盗窃文物建筑构件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涉及文物的活动,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3、如实记录文物巡查、看护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定期向当地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告文物保护状况和工作情况。
4、协助当地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做好文物日常养护、保护宣传等工作。
5、做好根据当地文物实际情况和日常管理需求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6、协助做好文物主管部门和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岗位:14名
岗位职责:
1、具有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
2、负责所分配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3、保证按质按量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4、听从分配和安排;
5、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临时任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且累计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4、目前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6、 报名人员名下需无营业执照、无股东、无在职参保信息。
三、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群体: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依据市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最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信息库进行查询,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农村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大龄人员(45-68周岁)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未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离婚或丧偶证明及相关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明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青年;
(7)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二孩妈妈”。
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群体。
四、岗位待遇与工作期限
实行“每天工作1小时”岗位模式,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人每月440元标准进行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2024年5月21日;
2、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村委会和人社所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
3、报名地点:所在村委会
4、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②户口薄索引页及本人页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三份;
④本人社保卡正反面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⑤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乡村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所在村委会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村要根据测评结果做出承诺,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
(三)审核公示
1、各村按照分配名额数及民主评议结果等额推荐,由镇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结合报名人员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2、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并留存影像记录。
(四)市级审批
审核公示结束后,由镇报市人社局审批。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被录用人员在30日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协议。签订劳务协议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含曾经享受过社保补贴的月数)(65周岁以后的必须实行一年一签)。
六、其他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各用人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公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43-4717772
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联系电话:0543-4717772
邹平市九户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公考雷达,了解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请上公考雷达。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