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流市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北政办函〔2023〕5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筑牢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工程,切实做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决定进行体检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当天上午8: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签字笔一支到北流市中医院综合大楼18楼体检科报到集中。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女:360.5元,男:333元)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在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请自备现金(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本次体检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请考生近日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考生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
3.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不得陪同或逗留在医院体检中心。
4.女生尽量穿裤装过来体检。
5.近视的需佩戴度数合适的近视眼镜来体检。
6.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注意交通等安全问题。
7.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察
(一)通过体检合格者列入被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用人招聘单位具体落实。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核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考核同时,要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违法违纪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考察人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动,请及时和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联系,联系人:伍良茗 联系电话:0775-6231253。
附件:1.北流市2023年通过公开招聘“乡聘村用”乡村医生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 北流市2023年通过公开招聘“乡聘村用”乡村医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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