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批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公告》相关规定,按招聘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后空缺的指标,招聘单位研究并申请递补的,经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同意,按顺序予以递补。现将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5日(周五)上午7:00前;
地点:镇海区人民政府1号门(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二、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对象须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1张,准时参加体检。对超过集合时间未报到的体检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体检对象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安排。体检费用(含复检)由体检对象自理。
具体内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2)。
咨询电话:0574-89287280
附件1: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批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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