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 招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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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书记员 报考地区 新疆克拉玛依独山子
考试类型 事业单位 职位介绍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工作单位 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 0992-3688152,0992-3687807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不限 学历要求 专科及以上
学历性质 全日制 性别要求 不限
服务基层项目 不限 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5年3月22日至1987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备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5年3月22日至1987年3月22日期间出生)。(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六)法学专业或具有法院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七)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或重大疾病,能胜任本职工作。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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