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 | 专业不限 | 学历要求 | 专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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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要求 | 不限 | 基层工作经验 | 一年 |
服务基层项目 | 不限 | 年龄要求 | 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获得中级养老护理员等级证书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 | 备注 | 报考范围:1.抚州市辖县(区、含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新区,下同)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抚州市辖县(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3.中央垂直管理机关、省属垂直管理单位设在抚州市所辖县(区)机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区)办事机构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4.2021年后因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事业单位划转安置在参公单位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划转安置在国有企业在岗的工作人员。5.我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中,属抚州籍或者配偶在抚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或配偶在市直、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企业社保缴费证明为凭据)。属本公告报考范围第1-3类的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报考人员应达到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且应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事业单位按身份对等(专技人员报考专技岗位,管理人员报考管理岗位),如现聘岗位等级高于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条件,则按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聘任。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
编号 | 29 | 职称(职业资格) | 初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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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科目 | 综合基础知识+申论 | 面试形式 | 结构化面试 | 免责说明 | 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录单位电话联系确认,公考雷达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公考雷达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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