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截止报名结束后,根据各考调岗位的报名情况,部分未达公告规定的最低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按公告规定取消部分考调岗位。现将取消的岗位公告如下:
考调单位 | 考调岗位 | 考调名额 | 报名人数 | 调减情况 | |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别 | ||||
长宁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0302) | 工作员 (参公人员) | 1 | 1 | 取消 | |
长宁县党性教育中心 (20210103) | 工作员 | 管理 | 1 | 0 | 取消 |
长宁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0210309) | 工作员 | 管理 | 1 | 1 | 取消 |
长宁县长宁镇中心卫生院(20210310) | 临床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0 | 取消 |
长宁县长宁镇中心卫生院(20210312) | 护理 | 专业技术 | 1 | 1 | 取消 |
报考了以上5个取消岗位并已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于2022年1月18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考调岗位(需重新填写《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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