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组织部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攀枝花市西区2020年下半年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资格复审及考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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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攀枝花市西区2020年下半年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复审及考核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凡符合《关于攀枝花市西区2020年下半年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中规定的岗位报名条件,并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和经QQ邮箱或电话确认的人员,具备参加复审的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97号<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旁>)。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尚未毕业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学校(院)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健康筛查承诺书》(见附件);
7.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1张;
请将以上1-6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到现场报名。
(五)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必须是考生本人到指定的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复审、考核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核方式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核时间暂定于2021年4月17日-2021年4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核人员在考核当天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事项提示
(一)请各位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 “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请各位考生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出考点、参加考核,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信息(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中“扫一扫”扫考点“场所码”(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核条件的考生,继续考核,不具备继续完成考核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四)为避免影响考核,请各位考生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①从我省口岸入境的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应按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和解除隔离后7日内健康监测的疫情防控措施;在其他省份执行完14天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来(返)攀枝花市西区时不再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但应执行解除隔离后7日内的健康监测。②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攀枝花市西区人员应按《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的要求,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攀枝花市西区人员,查验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法提供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目的地后应主动联系社区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前不得自由流动。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复审或考核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考核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六)考核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核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核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核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核条件的考生,继续考核,不具备继续完成考核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请考生提前下载并于参加资格复审前一天签署《健康筛查承诺书》,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将该承诺书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核资格,终止考核;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请考生在资格复审及考核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对防疫要求和本次资格复审、考核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0812-5503272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2-6671338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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