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优化区管医院领导班子结构,提升区管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袁州区人民医院)院长职位人选。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数量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袁州区人民医院)院长人选1名。
二、选拔范围
宜春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符合条件人员。
三、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8周岁以下(1973年1月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3、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4、现任正科级干部或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干部(2019年3月1日前任职);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具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管理工作经验两年及以上或担任三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层正职以上职务三年及以上,成绩比较突出且技术素质及业界声誉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处分或组织处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选拔情形的。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21日17:00时止。
2、报名地点:袁州区行政中心西主楼525室。
3、报名材料:①袁州区公开选拔区属医院领导干部人选报名登记表(见附件);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③任职文件;④2017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⑤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如提供不实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查实后取消资格。
(二)量化加分
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设专业技术职称加分和学科带头人加分二个加分项,其中正高职称加0.5分,设区市市级学科带头人加2分,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加5分,单项加分项就高不就低。
(三)面试
面试共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对人选专业素养、逻辑思维、组织领导能力和综合适岗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判。
(四)体检
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量化加分”汇总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末位同分一并入闱体检,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动议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推荐考察
对动议人选,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区委组织部组织推荐考察。
(六)研究任职
经区委研究同意后,院长任职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任职、调动等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经考核不胜任的,取消任用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5-3222462。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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