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77号)要求,我局按照平罗县2018年第41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2018年安置的18名公岗人员服务期已满,为确保各用人单位解聘工作及时交接,解聘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解聘人员名单
自然资源局(5人):张磊 马明 王凯 杜俊峰 顾自涛
气象局(3人):王海滨 赵 亮 朱 亮
石嘴山市环保局平罗县分局(4人):关尚先王波何波冯涛
应急管理局(2人):全 刚 李 军
工业园区管委会(1人):白 刚
劳动监察执法局(2人):包峰马玉华
北苑社区(1人):顾万伏
二、具体要求
1.2018年县级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到期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各人单位在接到通知文件后于1月15日前通知到期人员携带签订的劳动合同到原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由各用人单位为到期人员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相关表格见附件1、2、3,均为一式两份,到县就创局3号窗口办理解聘手续。办理完解聘手续后,一份由县就创局留存,一份本人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时使用),用人单位出具解除通知文件。对于逾期不解除合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各单位负责通知公益性岗位到期人员协助办理好劳动合同解除相关手续,并于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完毕后,携带用人单位解除文件、解除劳动通知单等到县就创局1号窗口办理失业保险待遇。
联系人:贺瑶联系电话:0952-3816686
附件: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登记表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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