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来源:
  • 报名时间:2020-10-27 00:00至2020-10-31 23:59
  • 笔试时间:2020-11-14 09:30至2020-11-14 11:3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19〕35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县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水平,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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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0名,其中:城关镇东街社区10名、西街社区15名,孟坝镇社区5名,平泉镇社区5名,屯字镇社区5名。

二、招聘对象

40周岁(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按规定报到注册、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户籍就业困难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具有镇原县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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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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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4.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录(聘)用及其它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镇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镇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招聘政策、条件、程序、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二)组织报名。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携带毕业证(含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二寸照片4张现场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

报名地点:镇原县人社局六楼607室(林水大厦六楼)

(三)资格审查。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工作人员现场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4日9:30-11:30(11月9日-11日持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社区服务和基层党建等知识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持与准考证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参加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匹配性等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政审考察。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相关单位抽调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参加政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供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和县公安局出具的政审结论。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2020年12月7日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体检后,对拟聘用人员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镇原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人数依总成绩递补,进行体检、公示。

(九)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意愿在社区工作的继续签订聘用合同,无意愿继续在社区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本人自主择业。

四、待遇保障

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3180元(1470元按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就业资金列支,其余由县财政列支),工作每满一年增加100元工龄工资,人员工资由聘用单位按月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发放,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按规定缴纳。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原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34-7126262

附件:镇原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7日

特别提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应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在微信搜索“健康新甘肃”小程序,申领健康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参考地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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