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同意那曲市开展2020年人才引进工作的批复》(藏人社函〔2020〕238号)、《关于做好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那人社发〔2020〕3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引进非西藏生源卫生人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岗位、编制性质及薪酬待遇
我县计划引进8名(巴青县6名,索县2名)卫生人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使用事业编制;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享受转正期工资待遇,享受“五险一金”待遇,三类区应发工资可达10226元,四类区应发工资可达11410元。一年期满转正后,每年可享受年终奖(月应发工资)、包干路费(区外10000元起)、烤火费3500元及体检费1500元。引进人才到岗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4万元、8万元、1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引进人才首次进藏交通费统一报销,以火车硬卧或飞机经济舱为标准,由县人社局负责报销相关事宜。
二、引进对象
非西藏院校、非西藏生源的全日制普通公办高校本科以上2020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品行端正,成绩优良;
3、具有健康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高原气候;
4、引进人才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
5、热爱巴青,志愿服务巴青;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不符合岗位要求专业的;
2、结(肆)业生或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
3、档案、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涉嫌造假的;
4、有违法违纪等其他情形的。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10月23日至10月27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鞍山地区现场报名地点为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709房间,邮箱:15346984086@163.com。具体报名事宜请联系巴青县人社部门负责人(闫丽宁,联系电话:15346984086)。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下一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7日),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填报《巴青县2020年引进事业单位卫生人才报名表》。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招聘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巴青县2020年引进事业单位卫生人才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10月28日)
1.巴青县2020年引进事业单位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引进人才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引进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负责,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3.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设立资格审核监督举报电话:0896-3612500,3613008。
(三)面试(10月29日)
1.结构化面试由引进人才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就结构化面试(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的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进入政审和考察环节。
(四)政审考察及档案审核(10月30日)
1.就拟引进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由拟引进人员联系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政审报告。
2.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引进人员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档案严重涂改造假的,取消引进资格。
政审考察及档案审核未通过的,由引进人才办公室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体检和引进(10月31日-11月6日)
1.体检。引进人才办公室组织拟引进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引进人才办公室可以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2.公示。在相应高校及巴青县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3.签订引进协议。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由引进人才办公室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六)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七)服务期制度
引进人员在本县需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允许调离巴青县。
五、纪律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人才引进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巴青县引进事业单位卫生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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