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和《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令第14号》及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内防疫情扩散和外防疫情输入”相关要求,为了确保考试工作安全,结合当前疫情发展形势,现对2020年大石桥市部分市直(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相关工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由8月1日调整为9月5日;打印准考证时间由7月28日9时至7月31日9时调整为9月1日9时至9月5日9时(自行登录原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如有从中、高级风险地区(含旅居该地的)来桥考生必须提前向大石桥市公开招聘考试办公室(人社局)进行申报(电 话:0417-6957175),市招聘考试办公室将考生情况上报大石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请考生按照大石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目前统一要求到指定地点隔离14天(考生来桥时要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期末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集中隔离及核酸检测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持《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进考点前统一上交。
2.从低风险地区(含旅居该地的)来桥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提供近7日内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需持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绿码”,以及《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进考点前统一上交。
3.营口地区内考生需持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绿码”,以及《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进考点前统一上交。
4.考生要根据所在地及旅居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相关工作。其他疫情防控事项请考生遵照《2020年大石桥市部分市直(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执行。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出现发热等特殊症状,需送医治疗以及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5.本次考试工作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市最新要求随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营口市人事人才官网的有关公告。
大石桥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附件:2020年大石桥市部分市直(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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