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号)文件精神,结合阳新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为:兴国镇、枫林镇、陶港镇、木港镇、浮屠镇、王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各1名。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2016年选聘,任满1个聘期,聘期内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或2016年之前选聘,任满2 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聘期内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热爱农村工作,熟悉村情民情;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经济上做出一定贡献;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考核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在县级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条件等,具体招聘内容在阳新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byxx.gov.cn/)、阳新党建网(http://www.yxzzb.gov.cn/)、阳新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报名有关事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下列材料:①《阳新县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四份,镇区党(工)委签署意见并盖章);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④担任过村“两委”成员的,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同时征求纪检、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
4.量化考评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成立考核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量化考评。量化考评主要通过个别访谈、查阅资料、量化评分等方式进行,考察报考人员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公认程度。其中量化评分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包括任职情况、学历学位、年度考核、奖惩情况、民主测评等内容。量化评分60分以上的视为考评合格。
5.体检
根据量化考评结果,从考评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6.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组织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志愿和量化评分情况进行选岗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情况或不服从调剂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考核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考核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考核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进入我县考生不诚信数据库,在人社部门备案登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多辉 0714-7322475
柯秀萍 0714-7354081
监督投诉电话:0714-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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