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来源:
  • 报名时间:2019-07-10 08:00至2019-07-12 18:00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陕州区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区择优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1. 一类职位: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2. 二类职位: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 一类职位报名范围:陕州区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区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 二类职位报名范围:通过陕州区人社部门公开招聘考试、人才引进的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符合一类职位报名范围的人员,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也可报名二类职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党性观念强,政治过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报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组织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最多可放宽至35岁。
5.一般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中共党员。
7.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和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被通报未满1年的。
5.已被其他单位录用、选调尚在试用期内的。
6.未满招录选聘要求最低基层服务年限的。
7.本人档案造假,干部基本信息不实的。
8.其他根据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不宜报名的。
(四)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上午8:00至7月12日下午18:00。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至区委组织部报名,现场领取并填写《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③本人毕业证(有多个教育经历的,要提供全部学历证书);④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多个教育经历的,要提供全部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⑥《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初审意见,最晚于报名结束后两日内以电话方式回复报考人。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严重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前提下,经部务会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50%)、面试(占50%)共100分,两类职位采用同一套试卷。各阶段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每个计分环节结束后,按两类职位考生成绩分别进行排序。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和公文写作水平,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连续从事组织工作的每满1年加2分,最多加分不超过10分。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末位名次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开始前,报考人员需到区委组织部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同时领取面试通知单,需提供材料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等履行职位职责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按照各职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末位名次并列,则同时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六、综合考察
按报考职位组成2个考察组,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谈话了解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与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试用、办理手续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部务会集体研究,按各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三项成绩均相同,由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人选。
(二)试用。公示结束后,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实行为期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除上级有特殊政策规定之外,选调(从公告发出之日算起)和试用期间提拔的职务不予承认。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转)任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相关待遇。选调人员选择报考职位时不区分职务层次,选调后应承诺服从组织安排。原任副科级以上职务且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保留原职级待遇。
八、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公开选调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398-3832589。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成绩查询、信息公布、名单公示等信息,另行通知。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三门峡市陕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398-3812380。
特此公告。
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委组织部
2019年7月9日
责任编辑:Nancy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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