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功能,切实做到村级民政业务工作有专人做专人管,实现民政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村级民政协理员1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录取的招聘原则,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2.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爱民政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胜任岗位职责要求,自愿在农村基层工作;
3.应聘岗位为该村常住人口,熟悉本地情况。
4.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已在乡镇民政工作站工作的聘用人员且表现优秀的,年龄不受此限制),身体健康,能够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熟悉计算机操作应用,民族、性别不限。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3.其它不适宜在村级民政协理员岗位工作的
三、选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选聘岗位为村级民政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补”以及家庭经济情况、社会事务、社会福利等入户调查、信息比对及其他相关工作。招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如实报名,凡不符合公告规定、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分布及人数:佳郎奇村1人,吾曲村1人,皮羌村1人,阿果依村1人,色帕巴依村1人,哈拉布隆村1人,别迭里村1人,吉勒德孜村1人,阿合奇村1人,哈拉奇村1人,阿翁库尔村1人,哈拉布拉克村1人,麦尔开其村1人,博孜塔拉村1人。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阿合奇微信公众号发布(阿合奇县就业)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17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均为北京时间、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阿合奇县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查登记表》。
报名时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一寸照片。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地点:阿合奇县佳朗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齐那尔联系电话:5622982
5.报名考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55元(凡是自愿报名人员,缴纳报名费用后一律不予退还)。
6.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在填写《阿合奇县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查登记表》时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招聘期间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笔试(占总成绩50%)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阶段,笔试试卷为汉语试卷,满分100分,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按1:2比例进入后续程序。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占总成绩50%)
笔试合格人员公示后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进入后续程序。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当场公布。
4.总分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招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要进行复查的,在县电视台、人社局等单位人员监督下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参照特殊公益性岗位待遇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必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书,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并签订聘用协议。
2.其它事项:村级民政协理员实现定岗制,一律不得借调、调整岗位,如因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不履行工作职责,在城乡低保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的,县民政局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减发工资待遇,屡教不改可的直接予以辞退。
五、纪律监督
县人社局、民政局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执行,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相关事宜
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时另行通知,未尽事宜,由阿合奇县民政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刘泉,联系电话:18809081977。
阿合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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