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鲁人社字〔2024〕37号)、《山东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销费促增长行动方案》(鲁政办发〔2023〕3号)、《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增进民生福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型、报名条件及开发数量
(一)岗位类型
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具体开发工作由各乡镇负责,本乡镇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见尾页。
(二)报名条件
城乡公益性岗位吸纳人员必须未享受过人社部门相关补贴政策或享受时间累计不超过三年,具备符合岗位工作需求的劳动能力。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近亲属包含社会关系备案表中所涉及人员)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人员申请报名时需名下无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营业执照,非法人、股东身份且未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有劳动能力)。
(4)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人群。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3.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村委会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索引页、一寸照片。
(三)资格审核
由各乡镇(街道)根据报名人员信息,联合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职能站所,分别负责审核相应类型报名人员的信息。
(四)民主评议及招聘流程
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各乡镇(街道)根据报名人员信息,组织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职能站所,分别负责审核相应类型报名人员的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人员类型、家庭关系、收入水平、申请意愿、劳动能力与岗位匹配度、当前就业状态等方面,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通过民主评议,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乡镇、村居或用人单位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六)备案
乡镇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报送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将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七)岗前培训和上岗
乡镇及用人单位对备案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乡镇(街道)及用人单位同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三、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统一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4年执行每人每月836元。用人单位可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合理调整。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四、其他
1.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坚持统筹谋划,要把握好开发规模和进度,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推进。要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优亲厚友等不良现象发生,对虚假冒领、吃空饷等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开发工作的全过程。在开发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与开发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人员安排
此次开发人员前期由乡镇统筹安排,负责河流镇辖区镇域卫生清扫工作,根据情况随时到县直或乡村学校上岗。
2024年本乡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及岗位:
序号 | 招聘类型 | 岗位类型 | 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 | 工作内容 |
1 | 乡村公益性岗位 | 公共服务类 |
13 | 乡村 学校保安或保洁 | |
2 | 乡村公益性岗位 | 公共服务类 |
19 | 县直 学校保安或保洁 | |
3 | 乡村公益性岗位 | 公共服务类 |
3 |
卫生院统一安排 | |
4 |
乡村公益性岗位 |
自行开发岗位 |
18 |
河流镇域内保洁及其他常规工作 |
河流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
阳信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 ||||||||
报名序号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 |||||
是否有法人、股东等工商信息 | 现从事岗位 (或工作) | |||||||
家庭住址 | 现缴纳社会 养老保险类型 | □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 身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社会保障卡 金融账号 | 开户行名称 | |||||||
报名人员类别 |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农村低收入人口 □农村残疾人 □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 |||||||
报名岗位类型 (可多选) | 1 | 公共管理类 | □文物保护巡查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 □防汛防溺水 □国土治理 □护林绿化 □环境保护 □森林防火 □小型水库巡查巡护 □治安联防 □安全应急 □疫情防控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 |||||
2 | 公共服务类 | □农技推广 □村容保洁 □卫生防疫 □场所建设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 | ||||||
3 | 社会事业类 | □养老护理 □幼儿托管 □课后服务 □扶残助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
4 | 设施维护类 | □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设施管护 □农田基础设施管护 □道路管护 □水利管护 □林木管护 | ||||||
5 | 社会治理类 | □乡村网格员 □基层调解员 | ||||||
报名人员 承诺 | 是否公职人员直系亲属 | 是否为村干部或村干部直系亲属 | ||||||
上岗后能否正常工作 | 达到退出条件后是否配合自动退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和提报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并具备承担乡村公益性岗位相关工作的能力。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积极配合退回相关补贴资金。 申请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 ||||||||
村居意见 (盖章) | 乡镇(街道)意见(盖章) |
附件2:
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社会关系)备案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政治 面貌 | ||||
主要社会关系 (配偶、父母及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 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职务 | 是否公职或村 (社区)干部 | |
配偶 | |||||||
父亲 | |||||||
母亲 | |||||||
子女 | |||||||
子女 | |||||||
子女配偶 | |||||||
子女配偶 | |||||||
岳父 (公公) | |||||||
岳母 (婆婆) | |||||||
兄弟 | |||||||
姐妹 | |||||||
祖父 | |||||||
祖母 | |||||||
外祖父 | |||||||
外祖母 | |||||||
孙子 | |||||||
孙女 | |||||||
外孙 | |||||||
外孙女 | |||||||
本人 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提报信息情况属实、完整、有效,如有隐匿瞒报,自愿放弃公益性岗位有关政策并退回补贴资金。 签字: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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