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考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序号 | 姓名 | 招聘单位 | 报考岗位 |
1 | 黎令 | 大河镇卫生院 | 大学生乡村医生1 |
2 | 饶涛 | 大河镇卫生院 | 大学生乡村医生2 |
3 | 佘金洪 | 大河镇卫生院 | 大学生乡村医生3 |
4 | 孟育均 | 旧司镇中心卫生院 | 大学生乡村医生 |
5 | 黄明玉 | 漫水乡民族卫生院 | 大学生乡村医生 |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1.集合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8:00。
2.集合地点: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停车场(翔凤镇和平路19号)。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要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2.女性受检者在月经期间的请告知领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相关检查。
3.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统一管理,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资格。
4.体检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在2日内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向县人社局递交复检书面申请,可以在其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有申请复检方承担。
5.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同放弃体检资格,县人社局将从同岗位面试成绩有效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718-6287831(县人社局)
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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