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省内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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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名时间:2019-05-22 00:00至2019-06-03 11:30
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省内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奉献青春,增长才干,就业创业,近日,浙江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下发《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方案》(团浙联〔2019〕11号)。其中,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已于5月15日通过校园网通知公告版块进行发布,现结合招募方案要求,将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省内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工作公布,具体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岗服务的方式,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省内部分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为期1至3年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二、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两项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可以报名,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服务地紧缺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工业、城市管理类专业者优先;

8.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生源优先。

三、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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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日11:30,报名参加“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生不必上网填报信息,需要提交《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纸质稿(附件1)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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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岗位为温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五个市的农村基层。一名学生只能选报一项计划。报名参加的学生需填写上交书面报名表。报名表填写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党委盖章,与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学校项目办(东湖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9团委办公室)审核备案。同时,需要填写好2019年浙江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并在纸质版送达学校项目办后按照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交报名表时需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由学校项目办进行初审确认。报名时请注意自身健康状况需要符合“两项计划”规定的健康状况要求,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报名。

学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表后,将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所有初审合格的志愿者将于7月份接受毕业证审核。

四、选拔和体检

学校项目办将在省项目办指导下,对入选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并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服务岗位,在考察合格的大学生中择优分配岗位。6月上旬,省项目办组织初步入选的大学毕业生进行集中体检。6月中旬,学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进行公示。6月下旬,省项目办委托学校项目办发放《报到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19年“两项计划”志愿者资格确认后,“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五、培训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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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参加“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8月,志愿者正式报到上岗(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通常于7月上旬报到上岗);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志愿者进行相应的上岗培训。志愿服务第一个月可作为试用上岗期,在此期间,志愿者对岗位不适应或用人单位对志愿者不满意可按规定由服务地项目办适当调整。

六、政策支持

1.生活补贴。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省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2.考研加分。“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3.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

4.报考公务员。参加我省“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离开服务岗位5年内,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两项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后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5.就业创业。认真贯彻《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3号)精神,鼓励服务期满合格毕业生在当地就业创业,降低创业门槛,提供贷款贴息,加大资金支持,宽容创业失败。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项目办。联系人:许赛,联系方式:0571-63732721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2019年浙江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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