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从现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择优提高在岗补贴标准工作的公告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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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8人,2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23-12-20 08:30至2023-12-22 17:00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意见》(黑办发〔2021〕27号)和有关政策规定,宁安市将开展从现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择优提高在岗补贴标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人。由市委编办落实事业编制,由市人社局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为事业管理岗位,坚持继续在村工作,不再享受村党组织书记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择优提高在岗补贴标准人员:共6人。聘用后继续在村工作,在岗期间,按照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左右标准落实年度补贴
二、招聘计划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宁安市现任职行政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⑤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②现职村党组织书记,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6年以上或累计任职9年以上(含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任职年限);
③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④对在抢险救灾、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可优先聘用;
⑤2023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评定择优提高在岗补贴标准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9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2年以上(含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任职年限);
②年龄在45周岁以上(1977年12月19日之前出生);
③2023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2)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按照规定未满有关规定期限的;
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或犯罪,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负面清单:
对被评定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不称职、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取消其按上述有关标准享受在岗和离任补贴的资格。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由所在乡镇管理和考核。择优提高在岗补贴标准的,由所在乡镇管理和考核,有下列情况的予以取消其提高在岗和离任补贴资格:①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及以下等次、民主测评满意率不足50%或不称职率超过30%的;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③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④离任后因在职期间犯错误,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⑤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此待遇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从现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个人自荐、乡镇党委推荐、资格审查、业绩量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择优聘用;择优提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在岗补贴标准采取业绩量化、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业绩量化、结构化面试(组织考察)成绩均按百分计。
(一)发布公告
在全市发布《宁安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从现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择优提高在岗补贴标准工作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8:30至12月22日17:00(3个工作日)。采取个人自荐和乡镇党委推荐方式报名:填写《宁安市从现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和《宁安市从现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择优提高在岗补贴标准人员推荐表》,提供所推荐村党组织书记近期蓝底1寸免冠证件照5张、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在任期间村集体及本人表彰奖励原件和复印件、《实事实绩清单》。
12月23日上午下班前,各乡镇党委将《宁安市2023年度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汇总表》《宁安市2023年度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择优提高在岗补贴标准人员汇总表》和已接收推荐人员任职履历、受奖惩情况等证明材料一式2份(附件2),连同其他报名材料2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委组织部。
(三)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政法、统战、人社、民政、公安、检察院、法院、农业农村、信访、司法等部门进行联审联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聘用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核考试
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采取业绩量化、面试相结合方式择优录用;评定择优提高在岗补贴标准人员采取业绩量化、组织考察相结合方式择优录用。业绩量化、面试(组织考察)均按百分计,按照6:4的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
1.业绩量化(100分)。包括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信访维稳、队伍建设、脱贫巩固、秸秆禁烧、防范宗教势力蔓延、精神文明建设、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防汛救灾等要素。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乡镇党委等相关部门,成立考核组,通过查阅佐证、入村核查等方式进行评分。
2.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综合素质、实践技能和潜在能力等。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命题、制卷,每名考生面试时长15分钟,答3题。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面试考试的组织实施。
3.组织考察(100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市民政局、乡镇党委成立联合考察组,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组织考察,通过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党委推荐确定组织考察结果。
考试总成绩=业绩量化×60%+面试成绩(组织考察)×40%。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进行考核、体检。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末位排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四、考核、体检及聘用
(一)考核。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进行考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聘用要求情形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依据招聘岗位当前环节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当天现场缴纳费用。具有影响录用疾病的不予录用,依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聘用。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确定的聘用人选,向全市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宁安市开展从现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

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及择优提高在岗补贴标准工作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成公好机会就上河北公考雷达

附件1-1宁安市从现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xlsx

附件1-2宁安市从现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择优提高在岗补贴标准人员推荐表.xlsx

附件2应聘人员所在乡镇党委出具证明材料模板.docx

附件3-1宁安市2023年度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择优提高在岗补贴标准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3-2宁安市2023年度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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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实事实绩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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