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
  • 报名时间:2019-03-26 09:00至2019-03-27 17:30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8〕82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核招聘名额

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三、考核招聘范围

2016年及以前选聘,截止报名时间为止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四、考核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五)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9年3月26日至3月27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309办公室(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1号)。

4.提交材料: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4份,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2寸照片)。

5.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2019年3月28日至4月3日)

由乡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属实证明(须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公章)。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北川政务网公示并在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本人自愿申请放弃考核招聘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2019年4月4日至4月10日)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北川政务网公示并在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时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根据医院提供的标准,由拟聘人员承担。

(四)上报省、市批准(2019年4月11日至4月12日)

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省、市批准。

(五)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2019年4月13日至4月28日)

1.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对省、市核定和批复的聘用人员,在北川政务网公示并在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

2.确定聘用单位。公示期满后,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

3.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确定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六、纪律监督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中央部委、省委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是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对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官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公开考核招聘中,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所涉及的事宜,由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816-4824115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3175

(二)监督电话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816-12380

0816-4822937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北川羌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0816-4821390

八、组织领导

成立北川羌族自治县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永昭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王 益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盛景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建办主任,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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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开伟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彭虹媚 县委编办主任

成 员:祝小华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志勇县委组织部党建办副主任

母 强 县人社局人才中心主任

苟小华县人社局人才中心副主任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5日

附件: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籍 贯


出生地


现户口所在地


政治面貌


入党(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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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毕业证书编号


所学学科


所学专业


学历


学 位


参加工

作时间


签订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时间


现工作所在地



现任职务


职 称


拟聘岗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及邮编


个人简历


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


个人特长


获得专业

证书情况


参加培

训情况


奖惩情况


近三年年度

考核情况


主要工

作业绩


村(社区)

党组织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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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审核上报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意见

根据川组通〔2018〕 号文件予以确认。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1.“姓名”:填写本人档案中一贯使用的姓名,少数民族的姓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

3.“民族”:用全称,如“羌族”、“汉族”。

4.“健康状况”: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弱”;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5.“籍贯”: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的祖居地 (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6.“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7.“政治面貌”: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填写。

8.“所学专业”:填写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专业。

9.“所学学科”: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填写。

10.“学历”:按“中专毕业”、“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普通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研究生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填写。

此栏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具体说明如下:

凡具有列入省招委、省教育厅统一公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均为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填写“中专毕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国民教育取得相应学历的,填写“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1996年1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的,填写“研究生班毕业”;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填写“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

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院校取得学历的,分别填写“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

过党校全日制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通过党校函授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在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11.“学位”:填写本人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十一类。

12.“工作所在地”,填写工作所在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13.“现任职务”:填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文书、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群团干部等。

14.“职称”:填写本人已评定职称。

15.“拟聘岗位”:填“北川羌族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

16.“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填写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况(包括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

17.“年度考核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填写;填近3年考核情况。

18.“主要工作业绩”:由本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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