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我国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抢险救援执勤力量,召陵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灭火救援岗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待遇
1、工资按月发放。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3500元(含食宿费,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和重疾险);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人均工资不低于5000元/月(含高危补贴、绩效、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和重疾险,食宿费、服装费等),并按照工作年限定期增资,经考核合格后等级初评为一级一档,每年一档逐年晋升;退役军人经考核合格后等级初评为一级二档。其中绩效工资每人每月分300元、500元、700元不等,根据当月绩效考核情况视情发放;岗位津贴根据实际岗位另算。岗位补贴:副班长200元,班长300元,站长助理800元。
2、专职队员伙食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执行,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每年安排体检1次。
3、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按照准军事化模式管理,签订合同后队员每月休假8天,队员结婚当年享受一次婚假,假期10天;
二、招收条件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地点
召陵区消防救援大队祝山路消防救援站。(漯河市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金门路东)
四、招收程序
(四)聘用集训。根据体能测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开展为期60天的岗前试用期培训(培训期间提供食宿)。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等级标准定级、定岗,签订劳动合同。
五、职责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采取准军事化管理,除参与日常火灾处置、抢险救援外,统一组织参加训练及理论知识学习,训练包括体能训练、业务训练、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学习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条令纲要、业务理论等。
提示:此次招聘由召陵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没有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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