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驾驶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年满25周岁以上至5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优先。
2、持有B证或以上驾驶证,具备熟练的驾驶技术。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二)报名方式:
拨打0795-2765623电话报名或者到宜丰县人民检察院309办公室现场报名。
三、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为编外人员,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出差补助、绩效等,转正后缴纳社保。
2、工作日提供早餐和中餐。
四、招聘流程
1.理论考试:参照驾驶员科目一考试进行,成绩占40%。
2.试驾:参照驾驶员科目三考试进行,成绩占60%。
3.面试:试驾结束后,按照试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进行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求职者对安全驾驶知识熟悉度、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按要求提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及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征信证明。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公示: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会通过电话联系通知到个人。
五、合同及管理
1、试用期两个月。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本院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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