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结构,着力建设一支乡村振兴有思路、产业发展有措施、帮富带富有办法,团结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的高素质村干部队伍,中共和平乡委员会、和平乡人民政府决定公开选聘2名综合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担任行政村村文书,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和平乡南岔村村文书、和平乡潘家湾村村文书。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村文书符合《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资格条件外,选聘对象主要面向本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本人自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
3.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能够操作电脑,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6.无违纪违法等影响选聘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黑涉恶涉“村霸”的;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工作将通过“和谐和平”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时间为工作日。
2.报名地点:和平乡党建办。
3.报名资料: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大小50k以下,jpg格式),现场领取《和平乡公开招聘村文书报名登记表》。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方式:
办公室 电话:0932-6240088
李卫东 电话:15293232627
张喜霞 电话:15379116096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2日内,由乡党建办负责同乡纪委、司法、综治、公安、计生、信访等站所(室)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报名表)、提供的有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和复印件及时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乡党建办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四)笔试。笔试时间定于10月23日。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全乡设1个考点,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乡村振兴、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报考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面试。面试时间定于10月24日。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前3名(并列人员一并纳入)进入面试人选,在“和谐和平”公众号发布面试名单和相关事宜,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六)考察。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取最高分(并列名次一并纳入)。考察工作由选聘领导小组牵头,会同相关站所和考生所在村党组织负责人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综合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确定拟聘用人选,由乡党建办在“和谐和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有关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八)聘用。安排聘用人员到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关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能够胜任岗位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待遇和管理
1.公开招聘村文书正式聘用后,报酬按现行村干部薪酬标准执行,并随村干部报酬的正常调整同步调整。
2.公开招聘村文书享受现行村干部社会保险等政策,招聘村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公开招聘村文书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并鼓励村文书报名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
4.公开招聘村文书纳入村干部统一管理,占村干部职数,履行村文书职责。聘期与现行村“两委”班子任期一致。对聘期内不胜任现职、群众不满意的人员,由乡党委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及时予以解聘。
中共和平乡委员会
和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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