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灾区就业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我镇设置灾区临时性公益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针对灾区就业困难人员征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岗位,共计17人,服务期最长不超过1年,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来源为就业补助资金。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4050”人员:在我市各类单位就业并为其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年(含)以上就业转失业或在我市各类单位就业,就业转失业后连续3年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具有我市户籍的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有求职意愿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仍无一人实现就业(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除外),且无经营性收入的家庭中一名人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一名人员。
4、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家庭成员:因城镇公共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而完全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的我市农村家庭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一名成员。
5、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
6、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烈士配偶、父母、子女中的就业特别困难人员。
7、全市化解钢铁产能登记失业职工(前进钢铁有限公司、新利钢铁有限公司已录入河北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去产能人员)。
8、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且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胜芳镇政府219房间,网上报名可将所需材料拍照发送至sfzzb@163.com(要求照片清晰、内容真实)。
3、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残疾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工作待遇:按照2200元/月标准发放工资,并按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5、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6、具体招聘事宜请联系相关项目负责人。
2023年10月9日
霸州市灾区临时性公益岗位信息需求表
岗位 提供 单位 | 需求人数 | 岗位 | 岗位工资 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
合计 | 男 | 女 | 姓名 | 办公 电话 | 报名地址 | |||
胜芳镇政府 | 17 | 8 | 9 | 基层公共服务 | 2200 | 蔡士望 | 7630963 15128426690 | 胜芳镇政府 219房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