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留置看护队伍招聘公告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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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30人,1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为加强看护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男性留置看护队员30名。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录用的方式进行,在笔试、体测、面试、政审、体检、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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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籍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净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双侧裸眼视力正常,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隐性疾病等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身心疾病。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人民警察职位要求的条件及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体育专业院校毕业生及持有B2驾驶证人员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政治审查、体检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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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报名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并延伸至聘用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5日—2023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石塘村老崩塘19号(地图可搜索南康区公安局应急处突大队)。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需携带好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持有B2驾驶证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现场报名时进行,合格后短信通知体能测试时间;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公安理论、法律常识、时事等综合知识,本次考试无具体指定参考书。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开始三十分钟后不得入场。南康区公安局综合应急队根据本次考试的整体情况,划定此次考试统一的合格分数线,确定入闱面试名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四)体能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笔试后,统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20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经笔试及体能测试入闱后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反应与应变能力、情绪管控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举止仪态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加分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3分;

2.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嘉奖的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1.5分,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加2分,记三等功的加3分。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3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时一并提供加分材料。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拟录用人员自行前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上交至南康区综合应急队统一存档。凡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用资格。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完成体检、政审。

(九)审批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按照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有劳动(录用)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被录用人员由南康区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录用手续。

五、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一)试用期3个月享受基本工资(含绩效)3200元,转为正式队员后待遇标准不低于4000元/月(含绩效、单位和个人社保缴纳),参加看护执勤任务期间待遇标准不低于7000元/月左右(含绩效、任务补助、单位和个人社保缴纳),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按规定发放相关福利。

(二)免费提供食宿和被装,自入职起按相关规定给予办理五险。

(三)留置看护队员参照公安机关辅警体制进行管理考核,日常由赣州市南康区综合应急队统一管理考核,培训教育由南康区监察委员会与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共同负责。抽调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抽调人员全脱产,专职承担留置看护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对监察机关负责,由监察机关管理。

联系人: 周警官  联系电话:1817273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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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警官  联系电话:18611693957

南康区公安局综合应急队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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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雨柔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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