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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推进社区各项工作,根据《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溪区规范社区工作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屯政办[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社区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操作电脑能力、协调能力和业务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屯溪城镇常住户口;
5、年龄25周岁以上(1992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文字水平的中共党员、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省级以上个人荣誉、有社区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可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需要;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考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地点及提交个人信息
1、报名地点: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三楼党政办(滨江西路15号,联系电话:0559-2523255 联系人:涂珂)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3、报考者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规格统一为A4纸张),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在职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要达到3:1以上方能开考,如参加笔试人员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取消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政、社区知识、写作水平);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本次综合成绩截止至2018年5月31日有效,其间如有社区其他编外聘用社区工作者、同批同岗位聘用的人员辞职,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递补仅递补一次)。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实行。
(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的政治、社会表现。如存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招聘机关按规定程序,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3-5个工作日后,由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含二个月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或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将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屯溪区规范社区工作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七、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均可在 “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网站查询。 (http://www.ahtxq.gov.cn/tmp/special/212/index.shtml?SS_ID=212&styleID=1)
八、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2523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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