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充实化工园区专业管理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专业技术岗位1个。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化工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职业资格。
2.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5-4870566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7月20日。
3.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主要采用履历业绩评价和面试方式进行。
1.组织报名。参与招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2.资格审核。由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审核招聘人员报名信息,审核通过者进入履历业绩评价。
3.履历业绩评价。根据报名者提供的工作经历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和表彰奖励证明材料进行赋分评价,分数计入总成绩。
4.面试。凡是通过资格审核均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电话畅通,以便通知面试事宜,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电话通知。
5.确定拟聘初步人选。按照总成绩(履历业绩评价占%30+面试成绩占70%)进行核算并排名,等额确定拟聘初步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排序得分高者优先。
6.体检。拟聘初步人选进入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7.考核。对拟聘初步人选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体检等情况进行考核,如因体检等原因考核不通过,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8.聘用。由河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五、聘后管理
1.聘用管理。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参照开发区六级岗位人员统一管理,聘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绩效考核。根据经济开发区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年终个人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年终绩效工资,并作为聘期结束后评价、续聘依据。
3.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实行绩效薪酬管理,按照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参照现聘六级岗人员,采取基本工资+年终绩效工资方式发放,基本工资参照乐亭现行事业单位人员发放,保险及公积金缴纳参照企业标准。
4.聘用期满。按其工作表现和岗位需要,由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六、其他事项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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