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经县政府批准,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驾驶证类型 | 学历 | 性别 | 年龄 | 其他 | ||||
县直公车服务平台 | 401 | 5 | A1 | 高中(含中专)及以上 | 男 | 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萧县户籍、A1驾驶证驾龄最低满5年 | |
402 | 10 | C1及以上 | 高中(含中专)及以上 | 男 | 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萧县户籍、C1驾驶证驾龄最低满3年 | ||
驻县纪委公车服务平台 | 403 | 8 | C1及以上 | 高中(含中专)及以上 | 男 | 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萧县户籍、C1驾驶证驾龄最低满3年 |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技能;
3、仪表端庄整洁,无纹身,具备一定的接待礼仪知识,用语文明,有较好的服务意识;
4、能履行以下岗位职责要求:
(1)坚守岗位,服从工作安排,轮值夜班,突发事件时能随叫随到;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行车,无重大交通事故、违章记录。
(3)做好车辆的保护和养护工作,完成一年一度的车辆验审工作;
(4)做好单位交办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的;
⑵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⑶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正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聘条件规定不符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县政府四楼县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费用:考试费每人45元。
4、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证件彩照6张;(3)填写《萧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招聘驾驶员报名表》一式两份;(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领取准考证:2018年12月27日在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内容:公共知识(时政、人文、法律、驾驶常识等),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4比例入围技能考核(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出现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情况的,同时入围技能考核。
(三)技能考核
1、考核内容:
采用实地驾驶技能测试方式,考核驾驶员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
2、考核时间: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分数: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
4、技能考核费用每人80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业务)能力以及潜能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依据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出现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情况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当天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该岗位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该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费每人80元。
(五)总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及面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确定,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3+技能考核成绩×0.4+面试成绩×0.3。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自理,一经录用,据实报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环节,仅可递补1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已经公示,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http://www.ahxx.gov.cn/)公示七天。
三、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程序。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后方可聘用。
2、工资标准为A1驾证驾驶员2600元/月,C1驾证驾驶员2300元/月。以上工资标准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3、聘用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四、其他有关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1、本公告由萧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监督公开招聘的相关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557-5028186 (县公车管理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5022039(县纪委监委)
考务咨询电话:0557-5037551(县人事考试中心)
萧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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