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县特聘大学生村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县特聘大学生村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三)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应用。
(四)年龄18—32周岁(1986年9月25日至2000年9月25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5日-2018年10月1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二)报名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中共平南县委组织部办公
室(平南县政府机关大院5号楼101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平南县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2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两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2张近期免冠蓝底小2寸彩色照片;
(4)有获得奖励的,请提供荣誉证书、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面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三)体检
体检由中共平南县委组织部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
(四)聘用
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确定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自治区招录大学生村官薪酬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平南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覃永福,联系电话: 0775-7822332。
中共平南县委组织部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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