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财政局2022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查看相关职位

共招2人,1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22-7-4至2022-7-8

根据业务要求和人员配备需要,按照《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安县县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兴政发〔2022〕8 号)文件相关规定,兴安县财政局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掌握现代办公软件技能,并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二)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财政学类、会计学类、经济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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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龄:20周岁以上,35岁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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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允许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8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应聘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送至兴安县财政局三楼301办公室(兴安县志玲路447号)或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acz@guilin.gov.cn

(三)面谈时间及所需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谈人员;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荣誉证书及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程序及工资福利待遇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通过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管理。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兴安县财政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聘任制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办理,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按全县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兴安县财政局负担。

六、其他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到岗前需提交近三个月内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兴安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兴安县财政局尹飞0773-6222151

兴安县财政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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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兴安县财政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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